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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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广东省和深圳市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,加快推动罗湖区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,促进经济全面振兴发展,设立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(以下简称专项资金)。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结合我区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,按照《罗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使用。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主要根据扶持对象对区财政的贡献、项目对产业链上下游的作用,以及项目发展的可持续性,采用总额控制、自愿申报、政府审核、社会公示等办法确定最终扶持对象。第四条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,按照部门对应的行业特点制定专项资金相关实施细则(以下简称实施细则)。 第二章 扶持对象及方式第五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辖区从事总部经济、金融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黄金珠宝、科技创新、节能减排、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、对口帮扶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机构、其他组织等(以下一律简称企业)和个人,相关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(一)除实施细则特别注明的条款外,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企业可提出申请:1.在罗湖辖区登记注册且在罗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