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领域和方向
支持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开发、质量认证、计量测试、检验检测、数据挖掘、信息服务、设备共享、管理服务、人才培训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的项目。
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
1、支持数量:有数量限制,根据资金年度规模滚动安排。
2、扶持方式及标准:
事后方式。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30%给予扶持(含平台硬件设备购置、软件开发与购置、测试化验加工、场地、人员、劳务、专家咨询、国际合作交流、知识产权等投入,其中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扶持比例不低于40%),且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申报条件
1、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,下同)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,且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深圳市;
2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定位,提供智能制造、绿色制造、服务制造、时尚制造、安全制造等领域的产业共性技术开发、试验验证、检测测试、研究咨询等技术与信息服务;
3、拥有对外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,总人数不少于15人;
4、具备对外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场地条件,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;
5、用于科研、检测及技术服务的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;
6、申报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国家、省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,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;
7、申报单位守法经营,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、人员、场地、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;
8、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;
9、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级政府资金中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。
受理时间
1、网络填报受理时间:2019年6月10日9时至2019年6月21日24时(注: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,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);
2、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5日(工作时间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