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
-
07
-
02
点击次数:
3666
申请内容 国际科技合作深圳以色列政府间合作项目、自主合作项目、活动交流项目资助。 重点领域: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绿色低碳、生物医药、数字经济、新材料、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。 重点支持具有国际领先水平、弥补我市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技术合作项目,鼓励我市企业和科研机构与外国先进科研机构进行前瞻性研究合作。 设定依据 (一)《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》,深圳市五届人大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,2013年12月25日; (二)《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》,深圳市人民政府,深府〔2012〕123号。 强度方式 有数量限制,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,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。 深圳以色列政府间合作项目,采用事前资助方式,资助比例不超过中方研发投入资金的50%,最高资助300万元; 自主合作项目,采用事前资助方式,资助比例不超过中方研发投入资金的50%,最高资助100万元; 活动交流项目,采用事后补助方式,资助比例不超过活动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%,最高资助100万元。 办理条件 申请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