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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22日—11月1日。 注意:企业在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申请,即为有效申请,后续将进入政府部门审核环节;网上受理截止日期为企业提交申请的最后截止日期,并非政府部门审核的最后截止日期,请企业耐心等待审核通知。 二、扶持范围 已投产1年以上的企业,或区内投产两年以上的企业新设立的子公司,购买设备或软件,其中: 1、设备:包括生产设备、安全设备、环保设备和用于信息化项目的相关硬件设备。 2、软件: 包括:(1)生产过程信息化、绿色制造信息化和研发设计信息化软件,如MES、PDM和PLM等。 (2)为实施信息化项目所采用的办公自动化管理、客户关系管理、供应链管理、物流管理、大数据分析,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、远程维护、质量诊断、过程优化等(包括但不限于ERP、OA、CRM、和HRMS等项目)的软件以及信息技术开发、咨询、实施服务费、监理费及维护费。 符合上述条件中的设备和软件在一个申报期内(2018年9月1日-2019年8月31日)投资额在80万元以上,且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,单个软件价值在500元以上。 三、扶持标准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,对购入的设备及软件系统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30%予以扶持,一般产业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300万元,龙岗区重点扶持的产业(特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,新能源、新材料产业,机器人、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...